「好死」真的不如「歹活」嗎?跳脫生死迷思,找回生命該有的尊嚴和品質,您還可以有另一種選擇——「安寧療護」。
人的一生免不了因大小疾病與醫院打交道,但您是否清楚了解病患的權利與義務呢?邱小妹人球事件是制度上出了差錯?還是醫療倫理、醫病關係產生動搖?利用維生儀器設法延長病患生命,改變死亡的時間點真的有意義嗎?病患是否有權拒絕重複瀕死過程的延命治療以維護生命末期的尊嚴呢?
透過本書的文獻資料、問卷調查數據及憲法判例,您將會了解醫病關係中,醫生與病患彼此間的權利義務,建立正確的病患人權知識,捍衛「白色巨塔」內弱勢病患的人權,認識臨終醫療,理解拒絕延命治療與安寧療護對病患的意義,打破「好死不如歹活」的迷思,建構「人在自然中生,死乃回歸萬物」的豁達心靈。
人權的議題範圍甚廣,本書以「病患自我決定權」為中心,探討拒絕延命治療與安寧療護,鎖定亞洲最先設立安寧療護醫院的日本進行研究,並對照台灣安寧醫療的現況。出版動機是希望透過研究,了解安寧醫療的意涵、發展的始末,藉以喚醒讀者對自身權益的關心、建立正確的病患人權知識,擺脫「好死不如歹活」的迷思。讓讀者了解,就醫時,除了應該受到醫療工作者尊嚴的對待外,對於治療過程、決策、方式,病患都有權參與討論、並表達出自己的看法與決定。全書雖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但對照台灣現況,更可以了解兩國在制度上的異同。
有部分不治且末期的病患,特別是癌症病患無法忍受肉體上的痛苦煎熬,或出於家人的不忍,因而提出安樂死的要求。事實上,減輕疼痛的醫學已經相當進步,病患可以與醫生討論如何減輕疼痛或選擇「安寧療護」來守護自己生命末期的尊嚴及品質。而「安寧療護」是以團隊方式,專業的協助病患及家屬,為病患把關末期的生命品質,尊重生命的自然凋零,而非協助病患安樂死。在人權高漲的時代,「安寧療護」機構所提供的全人照顧模式,值得透過教育的方式推廣,以培養國人正確的生、死觀念。對末期病患而言,此「身、心、靈」皆能兼顧的全人醫療模式可以提升病患生命的品質,勝過以人工儀器來重複瀕死過程。
- 誌謝(第3頁)
- 自序(第5頁)
- 第一章 緒論(第11頁)
-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第13頁)
-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論文架構(第19頁)
- 第二章 日本憲法上的自我決定權(第23頁)
- 第一節 自我決定權的定義(第23頁)
- 第二節 自我決定權的特徵(第29頁)
- 第三節 自我決定權的根據(第34頁)
- 第四節 自我決定權與病患的權利關係(第37頁)
- 第五節 從判例看病患的自我決定權(第42頁)
- 第三章 病患同意與醫師說明的義務──「告知後同意」原則(第53頁)
- 第一節 「告知後同意」原則的歷史經緯(第54頁)
- 第二節 病患同意與醫師的說明義務(第58頁)
- 第三節 病患同意‧拒絕意思的存在及有效性(第81頁)
- 第四節 「告知後同意」原則的日本判例(第88頁)
- 第四章 拒絕延命治療與尊嚴死.安樂死的關係(第97頁)
- 第一節 拒絕延命治療與尊嚴死(第98頁)
- 第二節 拒絕延命治療與安樂死(第106頁)
- 第三節 日本安樂死的判例(第123頁)
- 第五章 拒絕延命治療後的安寧療護(第129頁)
- 第一節 安寧療護的意義(第129頁)
- 第二節 日本安寧療護思想的導入背景(第145頁)
- 第三節 日本安寧療護的現狀及問題點(第156頁)
- 第六章 結論(第165頁)
- 附錄(一)日本患者人權問卷調查表(第177頁)
- 附錄(二)日本患者人權問卷調查統計結果(第180頁)
- 附錄(三)台灣患者人權問卷調查表(第200頁)
- 附錄(四)台灣患者人權問卷調查統計結果(第202頁)
- 附錄(五)日本安寧設施資源一覽表(至2005 年8 月1 日止)(第223頁)
- 附錄(六)台灣安寧療護資源一覽表(第243頁)
- 附錄(七)台灣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261頁)
- 附錄(八)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第266頁)
- 附錄(九)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第268頁)
- 附錄(十)預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第270頁)
- 附錄(十一)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第272頁)
- 附錄(十二)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第274頁)
- 附錄(十三)新版手術.麻醉同意書(第276頁)
- 附錄(十四)紐倫堡綱領(第282頁)
- 附錄(十五)赫爾辛基宣言(ヘルシンキ宣言)(第284頁)
- 附錄(十六)病患權利宣言(日文版)(第291頁)
- 附錄(十七)心智障礙者權利宣言(第294頁)
- 附錄(十八)台灣住院安寧療護設置基準(第296頁)